南方日報訊 (記者/趙楊 通訊員/海檢宣)廣州一男子精神疾病發作後,產生被多人追殺的幻覺,情緒激動下慌張衝進一民宅並反鎖房門,拿著菜刀架在屋內女子的脖子上,要求對方幫他報警求助。7月21日筆者從廣州市海珠區檢察院獲悉,該院以涉嫌綁架罪對犯罪嫌疑人肖某依法提起公訴。
  經查,2012年12月16日晚,犯罪嫌疑人肖某走在路上時,突然“感覺”自己被多人追殺。為了尋求警察的幫助,肖某馬上沖入附近的民宅,並將房門反鎖。肖某見到屋內有一名女子小艷,於是要求其幫他撥打110報警。受到驚嚇的小艷剛好見到有老鄉路過,於是馬上透過窗戶讓老鄉幫忙報警並告知其叔叔,隨後爬上閣樓。肖某見狀後情緒更加激動,到廚房拿了一把菜刀追上去,並將菜刀架在小艷的脖子上。大約僵持了一個小時,待警察趕到後對肖某進行喊話和規勸,同時小艷的叔叔想辦法將房門打開。隨後,警察立即衝進屋內並向肖某表明身份。肖某見到警察後主動扔下菜刀並放開小艷,之後被警察帶走調查。
  經鑒定,本案中的肖某在案發時同時受到“精神活性物質所致精神障礙”、“甲狀腺功能亢進”及“雙目障礙、目前行為有精神病性抑鬱”三種疾病因素共同影響,不過檢察院認為其在本案中具有限制刑事責任能力,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,應對其行為負刑事責任。因此,肖某並不能因為存在精神疾病而逃避法律的製裁。
  檢察官認為,犯罪嫌疑人肖某綁架屋內女子作為人質,其行為觸犯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,應當以綁架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但鑒於犯罪嫌疑人犯罪時系限制行為能力人,且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,故應當從輕處罰。  (原標題:幻覺被追殺躲進民宅求助 持刀挾人質見到警察放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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